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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7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高校思政)课题申报的通知

来源 : 科研处     作者 : 科研处     时间 : 2026-04-13  点击 : <span id="hitcount3189442">0</span><script src="https://search.hznu.edu.cn/zcms/counter?Type=Article&ID=3189442&DomID=hitcount3189442"></script>

各学院、研究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现将2027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高校思政)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主要面向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思政课教师、思政工作者、思政理论研究者。其中,面向高校辅导员的项目不少于10项。

二、研究选题方向

申报人根据研究选题方向,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研究选题方向如下: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方法创新与路径机制研究;

2.增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引领力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3.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创新研究;

4.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教学研究;

5.持续深入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研究;

6.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动态和政治认同情况研究。

三、课题成果要求

研究成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主题鲜明,观点准确;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坚持问题导向,研究现实问题,提出真知灼见。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论文,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两年。

四、课题级别和立项时间

课题经专家评审后按程序立项,等级为重点或一般。本课题的立项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五、申报资格与要求

1.申请人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应当有主持承担过厅级及以上课题研究的经历。

2.申请人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题的(截至2026年4月30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

3.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2027年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高校思政)课题。

4.同一申请人同年度原则上只能立项1项申报类课题。

5.申请人本年度只能申报本年度省社科规划年度课题、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课题、省社科规划(高校思政)课题三类课题中的1类课题。

6.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申请人与承担单位须遵守课题申报及评审纪律,不得有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不良行为。

7.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高校思政)课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网上申报时,请登录浙江社科网(网址:https://www.zjskw.gov.cn),从首页中部区域右侧“社科服务”板块中的“大成集智”入口进入,按操作说明填报,在系统上提交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PDF版本。

请各学院、研究机构于5月11日统一将申报书(一式两份)交至科研处610办公室,经学校审核、盖章后返还一份给项目负责人用于系统上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萍,联系电话:28861321。

                                                     科研处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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