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相关重要思想与理念,推动学术研究与地方发展紧密结合,经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杭州实践研究中心即日起开展自设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说明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杭州实践研究中心本次设置3项课题申报项目,主要围绕人文经济学、习近平文化思想、新质生产力展开研究。每个项目经费资助标准为2万元。
二、研究内容和选题
1.人文经济学方向:深入研究人文经济学的理论内涵、实践路径,探索其在本市经济发展、社会建设中的应用与融合,可结合本市特色产业、文化资源等进行选题。对于围绕“杭州文化基因与人文经济的关系”作为选题的申报项目将予以优先资助。
2.习近平文化思想方向:围绕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核心要义、时代价值、传承创新等方面,结合本市文化建设实际,如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发展等开展研究阐释。
3.新质生产力方向:聚焦新质生产力在“杭州六小龙”等相关产业中的培育、发展与提升,研究如何推动这些产业实现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挖掘新质生产力的增长潜力。
申报者请根据以上研究内容要求,自行设计课题进行申报,确保研究紧密围绕主题,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践价值。
三、申报与成果要求
1.本次课题申报面向杭州师范大学校内的在职科研人员。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申请人申报时须征得课题组各成员本人同意,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
2.申报者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入理解课题主题,结合实际情况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应论证充分、研究计划合理。
3.本自设课题研究成果需以公开发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理论文章、《浙江日报》理论版文章,或获得省市级领导批示作为结题条件。对于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和实践研究的相关成果,署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杭州实践研究中心研究员”或者“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杭州师范大学研究基地研究员”发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理论文章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杭州实践研究中心将协助申报和追认省规划课题。
4.课题研究周期为1-2年,自立项文件发布时算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杭州实践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将按照申请书上所填写的预期成果对课题予以验收。
5.结题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杭州实践研究中心自设课题资助”,否则不予结题。
四、申报程序
申请人应围绕指定主题进行论证设计,填写并提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杭州实践研究中心自设课题申报表》一式4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杭州实践研究中心自设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4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杭州实践研究中心自设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在规定期限内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杭州实践研究中心报送全部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拟立项课题由本基地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定立项名单。
五、受理时间
申报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后期资助项目长期有效,申请人可随时提交申报材料。但为确保高效评审,请申请人尽量避免在寒暑假等特殊时期提交。
六、联系方式
课题申报受理联系人:吴老师(联系方式:15558187891)
电子材料请发送:电子邮箱wzwhznu@163.com
纸质材料请递送: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恕园26号楼306办公室王老师(联系方式:28865638)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杭州实践研究中心
科研处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