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新西兰商业、创新与就业部关于中新科学家交流计划的协议》,两国每年分别选拔10名科学家赴对方国家的科研机构和大学从事短期研究访问工作,为期4-6周,执行机构为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交流中心”)和新西兰皇家科学院。该计划旨在促进中新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增进两国科技界之间的沟通与理解,为双方未来长期科技合作奠定基础。
经与新西兰皇家科学院协商,将于2023年10-11月选派中国科学家赴新西兰参加本年度“中国—新西兰科学家交流计划”。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年该计划的优先领域为食品科学、健康和生物医学、环境科学,其他领域也可申报。中方申报单位为在中国大陆注册的科研院所、学校和高新技术企业等法人机构。每单位限推荐1名人选:
(一)原则上要求首次赴新西兰,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副高及以上职称,业务能力突出;
(三)英语能力强,具有国际科技合作经验;
二、资助方式
该计划由中国科学技术部与新西兰商业、创新与就业部共同资助。新西兰皇家科学院将协助中国科学家安排在新西兰访问行程并负责在新期间的食宿、城市间交通等费用,国内派出单位承担出访国际旅费、签证、保险等其他费用。每位中国科学家访问期间可赴不超过3个城市。
三、申报流程
(一)中方申报人或推荐单位需与新西兰接待单位有合作基础,在申报前应就访问内容和访问时间与对方先行沟通。新方需承诺接待,并愿为访问提供必要协助。
(二)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申请人中英文简历、新方接待承诺。请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后,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学院,如学院超过1人,需排序,学院汇总后于2023年3月10日前交科研处608室,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四、项目执行
中方申报材料经与新西兰皇家科学院共同审核后,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批准,并由交流中心向申报单位通报立项结果。受资助科学家需与外方认真规划访问日程,严格执行访问任务,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出国手续,访问期间需严格遵守国家外事纪律,项目执行完毕后,于两周内将访问总结报告提交至交流中心。
五、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咨询,科研处,张华蓉,28860731。
因公出国咨询,国际交流合作处,姜老师,28862998。
附件:推荐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科研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