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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 科研处     作者 : 科研处     时间 : 2022-03-31  点击 : <span id="hitcount2725457">56</span><script src="https://search.hznu.edu.cn/zcms/counter?Type=Article&ID=2725457&DomID=hitcount2725457"></script>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现将国家艺术基金各类资助项目的申报通知转发给大家http://www.cnaf.cn/gjysjjw/jjsbzn/jjsbzn_list.shtml,请相关学院下载查阅,组织申报。

各类资助项目有个人申报或机构申报两种情况,请大家注意查阅申报指南,如申报主体是以单位进行申报的,请申报之前与学校科研处进行沟通,联系人:徐洁蕾老师,联系电话:28866356。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该类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于5月16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提交审读申请,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委托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院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审读。逾期概不受理。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申报的具体要求请大家认真参照网站中的申报指南文件来执行。

科研处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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