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现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全面实施新时代文化浙江工程,高水平推进社科强省建设,推出一批与建设“重要窗口”相匹配的高质量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为浙江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高水平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为丰富和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提供浙江素材、贡献浙江智慧。
二、年度课题
年度课题主要支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成果体现鲜明的学术创新导向和突出的学术思想价值。年度课题根据申报选题意义、研究内容、预期成果和前期研究基础,经专家评审后予以确定。所有课题实行统一申报,分类评审。
(一)课题分类
年度课题分为三类:
1.年度常规课题。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确定选题申报。
年度常规课题中的青年课题要求课题负责人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尚未取得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青年学者。
年度常规课题中的自筹经费课题由申报者自行落实课题研究经费,并在申报表的相应栏目中确认。
2.交叉学科和冷门“绝学”课题。交叉学科课题主要是为了适应多学科综合与交叉的研究发展趋向,重点支持自然科学、技术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之间交叉融合而形成的新兴学科。冷门“绝学”课题主要支持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濒危学科、冷门学科,包括特色地域文化研究、历史地理学、简牍学、音韵学、考据学、古文字学、古天文学、古籍及特色文献整理与研究等研究方向。
3.后期资助课题。后期资助课题主要支持已完成撰写且尚未出版的优秀中文学术专著书稿。书稿要求无知识产权纠纷,论文集、教材、软件等不列入资助范围。
2019年以来立项且获得资助经费不高于4万元的省社科规划课题,其成果形式为专著且尚未出版的,可以申请出版经费补助,但不再重复立项。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不得以完成的成果另行申请后期资助课题;当年度以同一书稿同时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或国家社科成果文库并同时获国家、省级立项的,保留后期资助课题资格,省级资助经费不予拨付。
(二)课题级别和成果形式
年度课题等级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
重大课题的研究成果一般应是多卷册专著,可下设3-5个子课题。年龄在39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的子课题负责人要占研究团队的1/2以上。重大课题结题以后,其符合规划课题结题要求的子课题可确认为一般课题。鼓励交叉学科和冷门“绝学”类研究申报重大课题。
重点和一般课题的成果形式为论文或著作。
三、申报要求
(一)年度课题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
因重点和一般课题为限项申报,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5月5日前汇总上交纸质材料,待学校审核通过后,于5月1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2.纸质申报材料为:
(1)申报年度课题中的重点和一般课题请提交《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及活页》(附件5);其中申请表一式3份,活页一式8份;
(2)重大课题请提交《浙江省社科规划重大课题申报表》(附件6)一式7份;
(3)后期资助课题请提交《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课题申报表》(附件7)和查重报告一式2份、匿名成果打印稿(A4纸双面打印,胶装,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和成果简介(4500字以内,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一式4份。后期资助课题的电子书稿无需在申报系统中上传。
已立项的省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出版经费补助的,需提交匿名成果打印稿、已发表的论文、出版合同和成果简介一式4份,并填写《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8),无需网上申报。
重大课题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至5月9日。重大课题、后期资助课题、已立项的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5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要求
1.课题和专项课题采取统一申报、分类评审的方式。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申报名额按照各单位近三年年度课题申报数、立项数、立项率以及撤题终止数等数据核算后进行分配。其他未分配名额单位和新申报的单位限报5项。后期资助课题、专项课题的申报不列入年度课题申报名额之中。
2.每人本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课题,直接委托研究或因工作需要特殊约定的课题,不受此限。课题负责人有主持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题的(所有课题皆截止到2022年4月30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年度或是专项课题。
3.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申请人与承担单位须遵守课题申报及评审纪律,不得开展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不良行为。
4.常规对策研究课题,以及部门合作专项课题中的社会重大舆情调研、公共安全领域风险防控研究两类课题不组织一次性申报,全年接受对策要报投稿,投稿字数0.5万字左右。其中,向《浙江社科要报》投稿请提交至zjssklghb@vip.163.com,社会重大舆情调研专项课题的要报提交至zhangpu8023@dingtalk.com,公共安全领域风险防控研究专项课题的要报提交至dilinlin@126.com。
5.网上申报时,请登陆浙江社科网(网址:https://www.zjskw.gov.cn),从首页中部区域右侧“社科服务”板块中的“社科课题”入口进入,按“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网络申报操作手册”(附件1)填报。
申报表、活页纸质材料提倡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他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所有申报资料、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均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发至邮箱: yp20170605@163.com;纸质申请资料交到科研处610办公室。
校内联系方式:
杨萍老师,电话:28861321;办公室:行政楼610室;
电子邮箱:yp20170605@163.com。
省社科联规划处:
省社科联规划处联系人:叶德清0571-87053195;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王佳林,联系电话:0571-87290536。
附件:
1.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网络申报操作手册
2.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及活页
3.浙江省社科规划重大课题申报表
4.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课题申报表
5.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