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研人员:
根据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对于所有涉及科学伦理的项目研究,在申报之前需要完成项目申报伦理审查。请各相关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我校相关审核材料,审查材料题目必须与申报题目完全一致,避免不需要的重复审核。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杭师大2021项目申报伦理审批流程图》,按照我校相关要求办理:
1.请相关项目申请人将填写完成并电子签名后的伦理审查材料以“学院+姓名”命名,提交至各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进行初步形式审查;
2. 各学院/部形审通过后,请将本学院/部涉及的生物医学伦理审查材料电子版集中汇总,于2月26日10时前发送至我校医学部医学伦理委员会秘书处邮箱1169200241@qq.com;将将本学院/部将涉及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材料电子版集中汇总,并于2月26日10时前发送至我校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秘书处邮箱15720995@qq.com;
3. 医学部医学伦理委员会和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各位委员将对相关材料进行技术审查,期间可能会有修改过程,届时各秘书处将以钉钉或者邮件等形式另行单独通知,直至审查通过;
4. 审查通过后,请各秘书处将汇总excel电子版提交校科研院,科研院整理汇总后提交校学术伦理委员会复核。
5. 校学术伦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校科研院集中印制“杭州师范大学项目伦理审批表”,经盖章后电子扫描件拟定于3月1日前返还学院/部;由各学院/部科研办返项目申报人。
校内联系人:高老师(钉钉gx0183),联系电话:0571-28868095
请各位申报人注意,申报阶段出示的各类证明仅用于项目申报使用,不得作为他用!
请各位申请人按照办理流程在各时间节点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