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强区战略打造产才融合示范高地的若干举措》(钱塘区委人〔2024〕2号)文件精神,发挥钱塘区高校特色优势,鼓励高校青年博士到区内企业开展技术相关服务,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钱塘区组织开展第九期“博士入企”项目,目前已完成企业需求征集,现面向高校征集入企博士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企博士条件
1.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热心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和社会服务工作。
2.应为高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技术特长,有较强的科技服务实践经验和能力水平。其中全职型入企博士所在单位必须为注册在钱塘区的高校。
3.熟悉高校科研情况,工作作风踏实,表现一贯良好,身体健康。
二、服务内容和期限
1.入企博士围绕企业提出的需求提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服务,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
2.“博士入企”项目选择兼职型,兼职型博士入企服务期间原单位教学科研任务量或工作职责不变,原则上每周到企业服务不少于 2.5 天。
3.双方权利义务、科研成果归属、收益分配等事项由企业、博士、高校和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钱塘中心四方协商签订合作协议,兼职型博士入企服务签订《钱塘区博士入企服务合作协议书(兼职型)》。
4.“博士入企”项目服务期限原则上为 1 年。服务期满,双方可另行签订服务合同,但不再享受钱塘区博士入企政策支持。
三、考核办法
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钱塘中心组织“博士入企”项目考核工作,博士入企服务满半年,由钱塘中心召开半年度服务工作汇报会议,听取并汇总博士半年度入企服务工作进度。博士入企服务满一年后,博士向钱塘中心提交期满总结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钱塘中心根据《钱塘区博士入企绩效考核评分表(兼职型)》进行专家评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0 分及以上)、良好(70-79 分)、合格(60-69 分)、不合格(60 分以下)四个等次。
四、政策支持
兼职型入企博士按考核优秀、良好、合格 3 个等次可享受 5 万元、4 万元、3 万元补助,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补助。其中,兼职型博士入企补助划拨到相关企业,企业按规定发放给博士个人。
五、其他事项
1.请有意向的老师在征得本单位同意后,依据《钱塘区第九期“博士入企”企业需求汇总》(详见附件),微信扫描如下二维码填写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5月 5 日,钱塘区联系人:李星月,18202385906;吴明新,0571-89537175。
2.老师报名成功后,请填写《钱塘区第九期“博士入企”报名汇总表》发本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于2026年5月8日前交行政楼629。
校内联系人:徐明,电话:28861219。
附件:1.钱塘区第九期“博士入企”企业需求
人事处、科研处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