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杭师大办〔2025〕9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部)、研究机构审核,学校邀请校内外同行专家评审后,拟设立“免疫分子与酶结构团队”等21个科研创新团队项目。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材料详见科研处6楼公示栏、下沙校区D号楼5楼、玉皇山校区11号楼1楼,公示期为2025年7月28日-7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制反映至学校科研处(行政楼616),由单位出面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