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现将2023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冷门绝学课题、后期资助课题以及重大课题等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课题立项后课题《申报表》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申报表》内容有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课题负责人按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课题成果发表、结题等有关要求详见《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细则》。
后期资助课题负责人请按照专家意见完成书稿修改,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书稿电子版(word格式)上交。最终由省社科工作办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等推荐出版。如需自行安排出版的,必须向省社科工作办提出申请,征得同意后,按照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课题的出版要求统一版式,否则视为自行放弃出版资助。
科研处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