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经专家评审,市社科联(院)党组研究决定,2022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课题共立项216项,其中资助课题98项,自筹经费课题118项。我校共立项12项,具体名单如下:
资助课题 | |||||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预期成果 形式 | 负责人 | 工作单位 | 完成时间 |
Z22YD021 | 如何进一步支持退役军人大学生的学业适应与发展:基于杭州市X所高校的实证考察 | 研究报告 | 汪卫平 | 杭州师范大学 | 2022-9-30 |
Z22YD032 | 突发事件下杭州市轨道交通网络韧性评估和分析 | 研究报告 | 罗春玲 | 杭州师范大学 | 2022-9-30 |
Z22JC054 | 中小学教师融合教育信念及提升模式研究——以杭州市为例 | 论文 | 辛伟豪 | 杭州师范大学 | 2024-3-30 |
Z22JC057 | 杭罗文化的数字记忆与教育传承策略研究 | 论文 | 朱文娟 | 杭州师范大学 | 2024-3-30 |
Z22JC071 | 空间批评视域中的托马斯·沃尔夫小说研究 | 论文 | 赖丹琪 | 杭州师范大学 | 2024-3-30 |
Z22JC076 | 大型体育赛事志愿服务地方标准精准化实施研究 | 论文 | 倪方隅 | 杭州师范大学 | 2024-3-30 |
Z22JC078 | “双减政策”下浙江省体育中考改革路径研究 | 论文 | 吴本连 | 杭州师范大学 | 2024-3-30 |
Z22JC083 | 共同富裕背景下质量标准推动农产品贸易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机理研究 | 论文 | 刘雪梅 | 杭州师范大学 | 2024-3-30 |
Z22JC090 | 青年聚租社区的流动性与社区营造路径研究——以杭州市T社区为例 | 论文 | 高艺多 | 杭州师范大学 | 2024-3-30 |
自筹经费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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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预期成果 形式 | 负责人 | 工作单位 | 完成时间 |
M22JC061 | 融合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及影响因素的研究 | 论文 | 周丹 | 杭州师范大学 | 2024-3-30 |
M22JC112 | 南宋杭州写意人物画研究 | 论文 | 王晓黎 | 杭州师范大学 | 2024-3-30 |
M22JC117 | 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探索与实践 | 论文 | 赵飞 | 杭州师范大学 | 2024-3-30 |
2022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
资助课题立项后先拨付4000元前期研究经费。后期经费将根据课题成果的结题评审等级拨付:成果等级为优秀的,按重点课题资助标准核定、拨付剩余经费(为1.1万元);成果等级为良好的,按一般课题资助标准核定、拨付剩余经费(为6000元);成果等级为合格的,按一般课题资助标准核定、拨付50%的剩余经费(为3000元);成果等级为不合格的,不再拨付剩余经费。
自筹经费课题如成果的结题评审等级为优秀的,则追认为资助课题,按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一次性拨付经费(为1万元)。 对于延期完成的课题,后期经费将按市社科规划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扣除部分经费后拨付。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申请的受理时间集中在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其他时间不予受理。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完成时限为半年,申请结题条件为:研究报告直接提交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申请评审结题,或向由市社科联(院)呈报市四套班子的刊物《杭州社科成果》投稿申请刊发结题。成果为论文的完成时限为2年,成果为专著的完成时限为3年,申请结题条件为:论文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级公开出版物发表,专著公开出版。
课题负责人完成课题按要求提交结题申请后,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确定相应等级。等级划分为4档,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如课题成果结题评审等级为不合格的则撤消立项。
成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免予评审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1)成果形式为论文,按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标准,在国内一级期刊以上发表;(2)成果形式为论文或专著,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被杭州市社科联(院)刊物《杭州社科成果》录用刊发,或被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或被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成果的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在成果醒目位置注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含课题编号)”等字样,无此字样,市社科规划办不予受理结题申请。课题结题申请需通过杭州社科门户网站《课题管理平台》办理并同时报送书面材料。
课题负责人请到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zsk.org.cn)《课题管理平台》办理网上立项协议手续,并下载纸质立项协议书。协议书一式四份由市社科规划办审核、盖章后将两份协议书寄回到课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课题负责人保管一份,科研管理部门一份存档。逾期无故未签定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为准。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要加强对课题研究的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纸质协议书一式四份由各学院、部门审核后于4月11日前交到科研处610办公室。
校内联系人:岳云平老师,28869459。
市社科规划办联系信息:
地址: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810室(请使用EMS快递)
邮编:310026;市社科规划办联系电话:85255176
联系人:张曾逸;邮箱:hzskghb@tom.com
科研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