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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一般项目集中验收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科研处     作者 : 科研处     时间 : 2021-10-25  点击 : <span id="hitcount2727220">25</span><script src="https://search.hznu.edu.cn/zcms/counter?Type=Article&ID=2727220&DomID=hitcount2727220"></script>

各学院(机构)和项目负责人:
    依据杭州市科学技术局相关工作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科技项目管理,规范科技资金使用,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履行项目实施法人责任,根据《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资金管理办法》(杭科农〔2020〕86号)和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校相关未验收项目过程管理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对归口管理2017年以来立项的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一般项目再次进行全面梳理,组织集中验收清理工作,验收所需材料见附件;
    2.根据科技项目合同书,相关项目到期后,由我校牵头组织项目验收(验收专家费请使用项目合同经费预算中专家咨询费列支)。

    一般项目(农业科研、社发科研等)逾期一年以上、重大项目(含主动设计项目)逾期二年以上,或由于存在客观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应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提出项目终止申请(本人签字、学院盖章),并阐明终止理由,并以纸质版文件形式提交科研处复核后,交市科技局审批。另,市科技项目现行管理办法无明确延期操作流程,请各项目负责人在合同期内完成经费开支等相关事宜

    3.请各项目负责人和归口学院度重视、切实履行项目管理责任和归口管理职责,切实做好项目清理工作。

    4.我校近期组织一次集中项目验收,到期/逾期项目需在12月15日前完成项目验收所有流程工作。逾期未完成验收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如追回经费、纳入科技黑名单等不良后果。

    对项目验收资料弄虚作假的、验收不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学院,市科技局规定5年、3年内不得申报和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也不推荐申报市级以上科技项目,并纳入科不良信用记录。结题项目1年内不得申报、承担和推荐市科技计划项目。

 

目前逾期/到期需验收的项目清单: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学院合同结束期备注
20170432B05生物复******的应用陈敏生科院2020-12-31
20180432B07稻田景******术研究刘占宇信息学院2020-12-31
20180533B04五步蛇******术研究高建芳生科院2020-12-31
20191203B07吊瓜茎******速繁殖庞基良生科院2020-12-31
20191203B12新型高******术研究解春松材化学院2020-12-31
20191203B15非甾体******及放大曾晓飞材化学院2021-6-30
20191203B16快速、******的开发汤龙程材化学院2021-6-30
20191203B22β-榄香******制研究刘水平药学院2021-6-30



校科研处联系人:老师 电话:28868095

  

附件.市科技项目现场会议验收表格与要求(2021)


 

科研处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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