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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人文社科处     作者 : 人文社科处管理员     时间 : 2021-01-13  点击 : <span id="hitcount2725382">26</span><script src="https://search.hznu.edu.cn/zcms/counter?Type=Article&ID=2725382&DomID=hitcount2725382"></script>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已经发布(见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另行组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现结合浙江省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鼓励符合条件、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和能力的专家学者踊跃申报,好中选优;要结合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发展方向组织申报;要加强课题论证,着力提升申报材料质量;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二、实行限额申报

各二级学院(部)、研究机构校内申报不限项,但需要对所有申报项目在论证的基础上进行排序作为评审重要参考,学校将统一组织评选上报浙江省社科工作办。我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2021年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免筛指标直报北京,候补指标由省社科工作办统一组织评选后上报。

三、申报资格限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年3月15日之前的,或在3月1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另外,特别注意:曾经主持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作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的为3年,即2018年3月15日之后被公告终止或撤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的为5年),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能参与申报。

四、材料要求

申报人必须采用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20年12月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申请书》《活页》),如实认真填写材料。申报材料应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版面原则上应控制在两张A3纸篇幅(正反面)以内,不得直接透露申报者及所在单位的明确信息。

从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下载《申请书》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 “五、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栏里,打印上“申请书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责任和信誉保证。”字样,同时该栏日期请统一填上2021年3月1日。“六、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栏里,打印上“同意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并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送学科评审组评审。”字样,同时该栏日期请统一填写为2021年3月18日。本通知附件中申请表均已加上以上内容。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科研秘书要按规定做好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汇总报送等工作。要采用2018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申报书》“数据表”中有关信息(此前使用过本系统的,应先行清空原有数据),所在单位应以单位法人名称为唯一名称(与公章一致),不得录入二级单位。各单位应确保电子数据和申请书“数据表”一致,《申请书》和《活页》分别以申请人姓名和“申请人姓名活页”命名,分别放在“申请书”和“活页”两个文件夹中,与本单位《2021年浙江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数据文件(xmsbsj.dbf文件)统一放入以学院(部)、研究机构全称命名的文件夹中压缩打包发送。

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1)《申请书》一式7份和《活页》一式13份。其中5份《申请书》和5份《活页》采用1夹9(1份《申请书》中页夹4份《申请书》在上和5份《活页》在下)的方式叠放;1份《申请书》中页夹7份《活页》单独叠放;另外1份《申请书》中页夹1份《活页》单独叠放。(2)加盖公章的《2021年浙江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材料按汇总表排序顺序叠放。

五、时间要求

各单位应于2021年3月1日前将审核及排序完成的纸质和电子材料报至科研院,逾期不予受理。如因疫情等因素导致延期,学校将根据国家及省社科工作办通知及时告知。

六、其余未提及部分,按国家社科工作办《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执行。http://www.nopss.gov.cn/n1/2021/0106/c219469-31991309.html

    如有不明事宜,可与徐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8866356。


附件 

附件1:2021年浙江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系统2018版

附件3:申请书、活页、代码表、课题指南



杭州师范大学科研院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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