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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投入的机制,支持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省科技厅、省基金委制定了《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工作指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工作指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