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杭州市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要求,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推动杭州社科工作更好地服务杭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决定开展第四轮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市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申报面向市属高等院校、市委党校、市级学术团体或其他市级教学、研究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必须是申报单位(即主办单位)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实体性研究机构,必须坚持立足杭州、研究杭州、服务杭州,必须坚持以加强马列主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建设理论研究为引领,以围绕杭州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文化等发展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理论研究为重点,坚持新发展理念,突出针对性、前瞻性。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科特色突出。具有符合基地研究任务所要求的地域资源优势、学科优势和科研成果优势,研究方向明确,重点突出。
2.人才结构合理。具有在省(市)内有重要影响的学术带头人,能吸引一批与基地研究方向相关的省(市)内外专家学者。其中主办单位以外的研究人员应在1/3以上。高级职称研究人员应占研究队伍的1/3以上,并有一批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构成合理的人才梯队。
3.科研实力雄厚。科研整体水平居市内领先地位,在省(市)内相关研究领域中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和声誉,产生过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并能够组织全省(市)性学术活动。
4.科研条件良好。有固定场所和开展科研活动必备的基础条件。主办单位有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以扶持,确保每年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支持。
5.管理措施到位。具备制订和实施学科建设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科学、规范、系统的管理规章制度,并有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
三、申报说明及要求
1.建设市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是我市打造科研特色高地和建设一流新型智库的重要举措和平台。凡认定为市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机构,市社科联将按照《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20年9月修订)》(见附件1)纳入管理,设立市社科规划课题年度基地项目,原则上每个基地每年给予10万元的扶持经费,如果研究成果利用率较高或较低将视情调整,3年为一个建设周期。
2.第四轮市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名额设置原则上不超过12家。请申报单位综合平衡本单位情况,择优确定或整合研究机构进行申报。原有基地如续报,与新报的一同申请,平等竞争,但须通过三年验收评审,并在评定时参考其上一轮基地建设情况、成果利用和评审结果。
3、申报单位要按照《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对基地申报对象的三年建设规划、研究项目计划等内容的相关论证工作,并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把关。
四、评审原则及程序
市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认定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资格审查、会议答辩、专家评议、择优选定等程序进行(必要时还将进行实地考察)。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表》(见附件2),并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学研究院616办公室。
2、报送材料要求为:《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表》一式9份,A3纸双面打印(同时发送电子版至kxyjycg@163.com邮箱);《申报表》各栏所填的代表性成果的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须按要求复印并设置封面和目录装订成册)。申报材料报送校内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
3、市社科联答辩日期初步定于11月上旬,申报单位请准备好PPT文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科研院联系人:付老师 电话:28860221(短号3221);
科学研究院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