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0〕3号)要求,现启动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课题;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青年课题;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青年课题;
7.今年新增“国际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即“国别与区域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全国共设置10项,其中国家级课题2项,教育部课题8项)。
二、申报名额分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高校分配实施“基础数和奖励数”相结合的办法,我校限额申报11项。
三、材料要求和申报时间
(一)请各学院(部)、研究机构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做好申报材料的核查和初审工作。由于全教规课题实施限额申报,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选取150项课题上报全规办。请申请人和各申报单位务必仔细阅读2020年全教规课题申报要求。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要求。每个课题由文件袋独立装袋(全规办文件中要求不独立装袋,但因省内评审需要,需独立装袋),并在袋子上写明“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例如“杭师大-张三-H”袋内活页夹在申请书内,且原件放置在最前面。文件袋内材料包括:申报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申报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
专项课题使用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和活页表填写即可。
2.电子材料要求。电子材料包括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相同的活页和申请书。活页或者申请书电子稿的文件名均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课题级别字母(活页/申请书)”(注意:学科字母在前)命名。
3.汇总表要求。各学院(部)、研究机构需填写好附件7(填写好所有信息,注意:单位填写全称,不需要填写二级学院)。有申报重点重大课题的还需填写附件4。
4.预算的填写。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资助经费50万元及以下项目,直接费用为总经费的70%,间接费用为总经费的30%。
(三)报送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部)、研究机构在2020年4月1日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稿、纸质稿交至科研院,逾期不予受理(附件1和8中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现已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联系人:徐洁蕾老师,联系电话:28866356。
(四)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含专项)在研课题同题申报且未结题者;
3.同年度已经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无论是否立项)都不能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除国家重大招标之外的所有课题。有上述机构的在研课题或者被撤项还未满5年者也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4.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5.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详见附件8。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
附件7: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
附件8: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杭州师范大学科学研究院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