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遴选服务“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人文社科处     作者 : 人文社科处     时间 : 2019-10-09  点击 : <span id="hitcount2725285">10</span><script src="https://search.hznu.edu.cn/zcms/counter?Type=Article&ID=2725285&DomID=hitcount2725285"></script>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为加强我省新型智库建设,推动国别和区域研究,更好服务我省“一带一路”建设,经省社科联党组研究决定,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服务我省“一带一路”建设的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一带一路”重大战略,遴选培育一批以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为宗旨的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补齐我省国别和区域研究的短板,提升我省在相关研究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助力我省“一带一路”建设和公共外交。

二、建设内容和目标

拟以省重点培育智库形式,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我省在国别和区域研究领域具有专业优势和较大影响的研究机构,以服务省委省政府重要战略部署和公共外交大局为中心,着力提高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水平和质量,为我省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和进一步对外开放提供智力支持。入选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经省社科联党组研究同意后列入培育型智库培育考察,考察期为1年。

三、申报范围

各高校(本科高校及5所重点建设高职院校)、省委党校及其他省属科研单位已设立并正常运行的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每个单位限报一家

四、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以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我省公共外交为主要研究方向,前期运作良好,已取得一定成果,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具备较大发展潜力,后续建设思路清晰、方案完善翔实。

2.拥有正式编制的研究和工作人员,首席专家和核心团队实力较强。每个机构应有不少于3名以“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国别和区域为主要研究方向的专职研究人员,1名专职工作人员。

3.拥有充分的人财物保障,有独立的日常运行费用并纳入预算管理,配备必要的办公场地和图书资料室(库),拥有建设中英文以及相应语种专门学术网站的资源和能力。研究机构所在单位要在学科和专业建设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

五、材料报送

各申报单位必须按照“优中选优”的要求,加强对服务“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申报单位要把好政治关,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把关,确保申报材料准确无误。申报机构需提供《服务“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申报书》一式4份、相关佐证材料一式3份(单独装订),于2019年10月13日前送至科研院。同时需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至邮箱:kxyjycg@163.com。



联系人:陈老师28860531

付老师28860221





科学研究院

2019年10月9日

附件:

服务“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申报书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5012
版权信息 © 杭州师范大学科研处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技术支持:亿校云   累计访问量:   日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