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2020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科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奋力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着力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不断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促进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建设“社科强省”和“文化强省”,实现浙江“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各类课题申报要求
本次课题申报分为五大类别,即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势学科重点资助项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新兴(交叉)学科重点扶持项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冷门绝学重点资助项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和后期资助课题。所有课题统一申报,分类评审。其中前两类重点资助项目每项可包含2-3个子课题;立为重大项目的,总课题结项以后,其符合规划课题结项要求的子课题可确认为一般课题。
(一)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势学科重点资助项目
优势学科重点资助项目资助我省社科优势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重点方向的前沿性、原创性研究。本次申报面向全省本科院校(含省社科院和省委党校),依托的优势学科必须是省级以上(含)重点学科,原则上必须有博士点或者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首席专家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主持在研或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为2-3年。
(二)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新兴(交叉)学科重点扶持项目
新兴(交叉)学科重点扶持项目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学术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鼓励开展不同学科间的相互交叉、融合研究。首席专家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主持在研或结项的省部级以上(含)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为2-3年。
(三)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冷门绝学重点资助项目
冷门绝学重点资助项目的研究领域为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研究投入不足的基础学科,对文化传承具有重要价值而亟需抢救的濒危学科,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构建具有重要作用而有待加强的特色学科等,涉及哲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宗教学、民族学、语言学等人文基础一级学科。鼓励政治素质高、前期积累扎实、学术信誉良好、潜心治学“甘坐冷板凳”的学者,申报相关课题。研究期限为2-3年。
(四)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要体现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导向,着力推出具有较高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专长自主选题申报。基础研究要追踪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学术前沿动态,体现创新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要求在立项后2-3年内完成,最迟完成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其中应用性基础研究要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战略性和预判性研究,注重调查研究,体现规律性和创造性,要求在立项后1-2年内完成。
本次年度课题继续设立自筹经费课题,海岛、西南地区扶持课题和青年课题。
1.自筹经费课题:面向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市级党校、电大等基层教育科研单位(不含本科院校)。申报者须落实自筹课题经费来源,并由科研管理部门在申报表相应栏目中盖章证明。
2.海岛、西南地区扶持课题:面向丽水、衢州、舟山三市,研究内容应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和地方特色文化。
3.青年课题:申报者和课题组成员必须是35周岁以下(即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尚未取得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青年社科学者。
(五)后期资助课题
后期资助课题资助已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中文学术专著书稿,鼓励和扶持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锐意创新的社科工作者。书稿要求达到本学科领域领先水平,无知识产权纠纷。学术译著、工具书、论文(论文集)、教材、软件等不列入资助范围。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的,不得以已完成的成果另行申请后期资助课题;后期资助项目如获立项,不得以同样的内容另行申请其他课题资助,如当年度同时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或成果文库并获立项,可保留后期资助课题资格,资助经费不再拨付。
三、各类课题立项等级和成果形式
(一)优势学科重点资助项目和新兴(交叉)学科重点扶持项目的立项等级为省社科规划重大或重点课题,成果形式中必须包含书稿和论文。
(二)冷门绝学重点资助项目的立项等级为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成果形式为专著、论文。
(三)年度课题的立项等级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自筹经费和海岛、西南地区扶持课题立项等级为一般课题。课题成果形式为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
(四)后期资助课题的立项等级为一般课题。后期资助课题的成果形式为书稿,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标识、统一出版。
各类课题的具体结题要求见附件5。
四、评审规则
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和冷门绝学课题按学科大类,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年度课题依据学科分类进行网上评审,后期资助课题组织专家对书稿进行通讯评审。
五、申报方式、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一)各类课题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1.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项目需提交纸质《浙江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申报表》一式11份及电子文本1份(请发至科研院指定邮箱),不进行网上申报。
2.冷门绝学项目需提交纸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11份及电子文本1份(请发至科研院指定邮箱),不进行网上申报。
3.年度课题实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交纸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和《活页》(一式6份)。
4.后期资助课题需提交纸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2份、匿名成果打印稿3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成果介绍4份(4000字以内),不进行网上申报。
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他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课题管理办法、申报通知、申报表、活页、汇总表等)请直接上浙江社科网查询并下载。单位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请发至科研院指定邮箱。
(二)网上申报方法
登陆浙江社科网http://www.zjskw.gov.cn/,在页面右侧功能区中的【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入口进入,按使用说明操作,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课题评审时以网上材料为主,纸质材料备用。
用户首次注册,需选择【高级管理部门类型】及相对应的【高级管理部门】。其中,高校、党校、社科院及设立了高级管理员的研究院所用户分别选择“高校党校社科院”和所在单位;所在单位未设立高级管理员的其他用户选择“市县社科联及其他”和“省社科联”。
(三)课题申报时间为:
1.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19年5月4日24: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需要网上申报的项目,纸质材料必须与系统里面已经审核通过的内容一致。所有纸质材料提交时间截止于:2019年5月9日下班前。
六、其它说明
(一)2019年度对策类课题不组织统一申报。研究者可根据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定研究选题,撰写成果要报(决策参阅件),以电子稿形式提交省社科规划办邮箱(全年接受投稿,邮件主题格式为“要报投稿+单位+姓名”)。要报入编省社科联《浙江社科要报》并获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即立项为省社科规划对策类课题。要报文字要求平实、简炼、准确,字数一般为3000—4000字,文末须注明研究者信息及联系方式。对策类课题每人每年原则上限立1项。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切实提高申报质量,本次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把关。
1.在省社科规划各类课题中,课题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2.除申报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和冷门绝学项目外,有在研的省部级以上(含)社科基金项目未完成者(截止到2019年5月4日,以结项证书日期为准),不得申报本次课题。申报人不得以已立项(结项)省部级以上(含)社科基金项目的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次课题。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或不予受理:(1)申报资格不符合《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2)“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申报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3)申报者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4)申报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重大项目但子课题负责人不知情或不同意申报的。(5)未按照“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进行实名认证,或提交的证件信息与用户注册时不符的。(6)未按照“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在线填写数据,或填报数据与报送的纸质《申报书》“数据表”内容不一致的。
校内联系方式:
朱艾莲,电话:28869459;
办公室,行政楼608室;
电子邮箱:874348196@qq.com 。
省规划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丹彤0571-87050492(申报材料问题咨询)
叶德清0571-87053195(申报系统问题咨询)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计算所大楼7楼A701室,
邮编310006(只接受EMS)
规划办邮箱:zjssklghb@vip.163.com
科学研究院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