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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人文社科处     作者 : 人文社科处     时间 : 2019-02-17  点击 : <span id="hitcount2725229">12</span><script src="https://search.hznu.edu.cn/zcms/counter?Type=Article&ID=2725229&DomID=hitcount2725229"></script>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教社科〔2009〕1号)、《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简称《成果奖实施办法》,见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5号),我校决定启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一)本届评奖,地方院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其他部委所属院校以所在部委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各申报单位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遴选申报工作。我校申报限额为16项。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二)申报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所在学院(部)、研究机构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保送科研院,申报者个人无需登录申报系统。《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各学院(部)、研究机构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四)因该奖项为限额申报,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评审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最后完成教育部网上申报系统的上传工作,故请各学院(部)、研究机构务必于201938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到科研院(仓前校区行政楼616办公室),同时一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xyjycg@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五、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请各学院、科研机构以本单位为单位统一加贴标签)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科研秘书填写)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三)通过学校评审推荐进入教育部评审程序的,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回。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28865131

老师28860221(短号3221



科学研究院

2019215

附件:

附件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附件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

附件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附件4: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情况一览表(科研秘书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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