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人文社科处     作者 : 人文社科处     时间 : 2019-01-16  点击 : <span id="hitcount2725225">6</span><script src="https://search.hznu.edu.cn/zcms/counter?Type=Article&ID=2725225&DomID=hitcount2725225"></script>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启动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2019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2.2019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

5.教育部重点课题;

6.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二、申报名额分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高校分配实施“基础数和奖励数”相结合的办法,我校限额申报10项。

三、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一)请各学院(部)、研究机构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做好申报材料的核查、盖章和初审工作。由于全规课题实施限额申报,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选取150项课题上报全规办。请申请人和各申报单位务必仔细阅读2019年全规课题申报要求。

(二)为节省申报时间,不再组织二轮申报,所有课题需将“省评”材料和“国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上报省教科规划办,省教科规划办在省评基础上整理出国评材料上交全规办。

1.“国评”材料要求

每个课题由文件袋独立装袋,并在袋子右上角注明“国评”字样。袋子上写明“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例如“杭师大-张三-H”,袋内活页评审表夹在评审表内,且原件放置在最前面。

根据全规办要求,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全规办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

2.“省评”材料要求

每个课题由文件袋独立装袋,并在袋子右上角注明“省评”字样。与国评材料完全一致的活页评审表和评审书,各一式一份

3.电子稿要求

(1)电子稿文件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申报书或活页)”命名,例如“杭师大-张三-H-B(活页)”(则表示杭师大张三老师基础教育国家一般课题的活页表,注意:学科字母在前)。各学院科研秘书将同一个课题的活页表和评审表电子稿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命名。各学院(部)、研究机构需填写好附件7(填写好所有信息,注意:单位填写全称,不需要填写二级学院)。有申报重点重大课题的还需填写附件4。

(2)预算的填写,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资助经费50万元及以下项目,直接费用为总经费的70%,间接费用为总经费的30%。

(三)请各学院(部)、研究机构在2019年3月5日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稿上交,将纸质稿交至科研院,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徐洁蕾老师,联系电话:28866356。

(四)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含专项)在研课题选题重复且未结题者;

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

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附件2: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

附件3:2019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

附件4:2019年度国家重大重点投标材料汇总表

附件5:2019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

附件6:2019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

附件7: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


科学研究院

2019年1月15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5012
版权信息 © 杭州师范大学科研处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技术支持:亿校云   累计访问量:   日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