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根据浙江省高校2018年度社科研究成果统计工作以及杭州师范大学2018年学院(部)科学研究类(人文社科)绩效考核工作的要求,将开展2018年度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基础数据统计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要求
1、统计的成果必须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
2、2018年度社科类科研基础数据统计:填写内容包括论文类、著作类、研究报告类、获奖类、学术会议等,详见“2018年度人文社科类科研基础数据汇总表”(见附件)。
3、高层次科研成果获奖、高层次科研论文根据《杭州师范大学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杭师大人〔2017〕4 号),在“2018年度人文社科类科研基础数据汇总表”中加“√”标注,并提供复印件,高层次平台和高层次项目奖励由科研院进行汇总。
4、相关表格必须通过科研管理系统中导出,系统导出表要保留“2018年度社科类科研基础数据汇总表”中相关表格的指标项目。各单位要对教师申报的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的佐证材料严格审核,并签字盖章.
5、各单位将汇总表连同符合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的科研论文(论文要求有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和科研获奖证书复印件、SSCI收录证明原件、研究报告批示(采纳)等佐证材料一并报送科研院。
二、其他事宜
1、上述材料不接受教师个人报送。
2、所有材料请于12月11日前交至科研院,行政中心616室。
3、电子文档发至邮箱kxyjycg@163.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付老师 联系电话:28860221(短号3221)
附件:
科学研究院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