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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市社科联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人文社科处     作者 : 人文社科处     时间 : 2018-11-27  点击 : <span id="hitcount2725212">8</span><script src="https://search.hznu.edu.cn/zcms/counter?Type=Article&ID=2725212&DomID=hitcount2725212"></script>

各区、县(市)社科联、市委党校和市属高校社科联、各社团:

根据市社科联年度工作安排,杭州市社科联第十三届(2016-2017)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内,各区、县(市)社科联、市委党校、市属高校社科联及市社科联所属社团(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在境内正式出版或公开(含内部发行)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工具书、理论普及读物、论文、研究报告、文献整理等社科类成果。

2、未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进入党委、政府决策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也可申报,但必须递交被采纳的相关证明。

3、参评作品必须由各区、县(市)社科联、各学会和市属高校社科联推荐。各区、县(市)社科联推荐参评作品不超过3项、各学会不超过2项,市委党校、杭师大、浙大城市学院不超过8项,其他学校社科联不超过5项。

4、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独立完成的,合作成果须为第一作者。合作的成果在申报时,只能对成果整体以集体名义进行申报,不可以分割使用合作成果,具名以出版时封面署名为准。

5、合作的丛书类出版物,原则上应以个人单独完成的独立分卷、册申报参评。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整体参评,则必须以集体名义申报。但同一成果,两者只能选一,不能重复申报。多人文章编辑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

6、新闻报道、文艺作品、译著、自然科学类和为中小学生升学指导编写的读物、资料汇编等不参加评选。

7、已经申报或获得市级以上其他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8、同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参评原则

参评成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方针路线为指导,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围绕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理论联系实际,文风朴实,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社科类研究成果。

三、奖项

本次评奖拟设奖项50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30项。获奖证书由杭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统一颁发。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

1.申报表一式四份,其中一份是原件。个人申报表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和复印装订。

2.参评研究成果一式四份,论文、调研报告要求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涂黑覆盖作者单位、名字等个人信息,否则不得参评。

3.反映成果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一份(被政府采纳的证明须是原件,转摘引用等材料可以是复印件)。

4.申报截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逾期概不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老师,28865131;

老师,28863221

科学研究院

2018年11月27日

附件:个人申报表

附件:评奖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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