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科研启动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杭师大发〔2014〕24号)、《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卓越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杭师大发〔2017〕46号)和《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才引进工作机制及优化办事流程的通知》(杭师大发〔2018〕36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依据人事处审核的符合受资助引进教师名单,经教师个人申报、学院初审、科研院和人事处复审、公示等环节,现对以下24位教师(理工农医类)申报的科研启动专项经费项目正式予以立项,请受资助人员自行登录财务系统查询其项目财务编号。本次立项项目详单如下:
注意事项:
科研启动项目一经批准,各负责人应当在执行期内完成项目,不得随意变更研究内容。科研启动项目执行期满,各学院(部/中心)应对其所属人员定期组织集中结题验收,并向科研院提交《科研启动项目结题考核表》进行备案。
咨询:
科研院周 伟 28868095(理工农医类,行政楼608室)
计财处杨菊琴 28865689(行政楼202室)
科学研究院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