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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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 常规性立项课题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人文社科处     作者 : 人文社科处     时间 : 2018-11-23  点击 : <span id="hitcount2725211">21</span><script src="https://search.hznu.edu.cn/zcms/counter?Type=Article&ID=2725211&DomID=hitcount2725211"></script>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经专家评审,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2019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课题立项名单已经公布。我校共立项8项,其中资助课题5项,学科共建课题1项,自筹经费课题2项。现予以公布:

资助课题

课题

编号

课题名称

预期成果

形式

负责人

工作单位

完成时间

Z19YD018

杭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要素创新研究

研究报告

张富坚

文化创意学院

2019-5-30

Z19YD030

杭州市科技金融政府促进机制优化研究

研究报告

赵玲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5-30

Z19JC068

哈佛大学校长对竺可桢的影响研究——“双一流”建设的视角

论文

卢美艳

外国语学院

2020-11-30

Z19JC071

罪错少年教育矫治制度完善研究——以杭州市少年犯帮教与矫正实践为例

论文

田然

法学院

2020-11-30

Z19JC078

人工智能背景下法硕人才培养新模式探究

论文

孙红莺

法学院

2020-11-30

学科共建课题

课题

编号

课题名称

预期成果

形式

负责人

工作单位

完成时间

G19JC005

大学生网络交往“圈层化”及教育引导研究

论文

钱珊

外国语学院

2020-11-30

自筹经费课题

课题

编号

课题名称

预期成果

形式

负责人

工作单位

完成时间

M19JC018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标准化建设研究

论文

钟振国

外国语学院

2020-11-30

M19JC030

应用型人才培养视阈下高校学生党建工作载体融合与创新

论文

邵鸯凤

钱江学院

2020-11-30

    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2019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

资助课题立项后先拨付4000元前期研究经费。后期经费将根据课题成果的结题评审等级拨付:成果等级为优秀的,按重点课题资助标准核定、拨付剩余经费(为1.1万元);成果等级为良好的,按一般课题资助标准核定、拨付剩余经费(为6000元);成果等级为合格的,按一般课题资助标准核定、拨付50%的剩余经费(为3000元);成果等级为不合格的,不再拨付剩余经费。

不资助课题(即“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如成果的结题评审等级为优秀的,则追认为资助课题,按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一次性拨付经费(为1万元)。

对于延期完成的课题,后期经费将按市哲社规划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扣除部分经费后拨付。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申请的受理时间集中在每年的5月11月进行,其他时间不予受理。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完成时限为半年,申请结题条件为:研究报告直接提交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申请评审结题,或向由市社科联(院)呈报市四套班子的刊物《成果要报》投稿申请刊发结题。成果为论文的完成时限为2年,成果为专著的完成时限为3年,申请结题条件为:论文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级公开出版物发表,专著公开出版。

课题负责人完成课题按要求提交结题申请后,市哲社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确定相应等级。等级划分为4档,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如课题成果结题评审等级为不合格的则撤消立项。

成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免予评审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1)成果形式为论文,按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标准,在国内一级期刊以上发表;(2)成果形式为论文或专著,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被杭州市社科联(院)刊物《成果要报》录用刊发,或被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或被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成果的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在成果醒目位置注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含课题编号)”等字样,无此字样,市社科规划办不予受理结题申请。课题结题申请需通过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结题管理系统》办理并同时报送书面材料。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接到通知后,请通知课题负责人到杭州社科网(网址:http://www.hzsk.com)下载《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也可详见附件,认真阅读协议书,填写相关内容。特别注意:(1)立项协议书用A4纸双面打印。(2)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不得打印。(3)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在“资助经费”栏填写“学科共建”或“自筹经费”。填好的协议书一式三份,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报送科研院人文社科部,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逾期无故未签定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为准。

联系方式:

朱艾莲,电话:28869459

电子邮箱:xmkskc@126.com 。

办公室地址:仓前校区行政楼608室

                                     

                            科学研究院人文社科部

                                2018年11月20日

附件: 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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