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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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9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主动设计项目选题的通知

来源 : 科学研究院     作者 : 科学研究院     时间 : 2018-09-30

各学院、机构:

  为加强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重大关键技术研发攻关,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扎实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根据《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资金管理办法》(杭科农〔2018〕132号、杭财教会〔2018〕153号),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2019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主动设计项目选题,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征集范围为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主动设计项目选题。

二、支持对象

  在杭州市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三、支持重点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大气治理、“五水共治”、大健康产业(医疗卫生)、公共安全(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等民生公益领域的重大需求、亟需解决的共性技术难题的研究攻关和应用。区、县(市)申报的项目侧重科技成果在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示范、应用和推广。

四、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的项目采用限额申报的方式:市属高校限报4项,其中各学院(机构)限报1项。

2.申报单位要严格控制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单个项目市级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医疗卫生项目不超过100万元)。申报单位为非企业单位的,采取事前资助的方式,按项目进度分期资助,自筹资金不作要求(申报单位为医院的,自筹资金为申请财政资助资金的1:1配套),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资助资金不超过申请资助资金;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采用事后资助的方式,市级财政资金资助比例不超过本项目研发投入的30%。

3.申报项目单位属企业和区、县(市)事业单位的,其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主动设计和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并尚未结题验收,不予申请承担新的同类项目;申报项目单位属市属高校、科研机构和医院的,其项目所在系(院、所)、科室及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主动设计项目和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并尚未结题验收,不予申请承担新的同类项目。申报单位列入各级科技部门信用不良记录的不能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4.项目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登录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填报(http://220.191.210.97:8080/WebHall/WebIndex.aspx)。

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将选题项目申请表(网上打印)一式11份交科研院。

五、初审和推荐要求

   请各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市)科技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前期调研,加强主动设计。根据具体申报要求,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保证质量,严控数量。超过限项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择优推荐。

   初审通过后,完成网上审核(申报项目递交后,不再返还重报),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制作部门申报项目清单,做好申报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六、受理截止日期

  校内截止日期:2018年10月10日。

七、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科研院地址:行政楼608。

  联系人:徐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28865132、28868095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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