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 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8]900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浙发改高技[2018]407号),拟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应具备的条件
(一)已于2017 年12 月1 日前批复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二)所在产业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明确的范围,能为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关键核心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中心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中心拥有的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 平方米;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科技计划或行业标准制定任务。
(四)拟申报单位需围绕本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问题,至少与1 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立长久、紧密合作共建机制。
(五)本年度我校只能申报1 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二、请申报单位对照上述条件填写2018 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人员名单,其中专职研发人员,请标明职称、学历;
(二)研发设备名称及价格清单;
(三)研发场地面积相关证明;
(四)主持或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或行业标准制定任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与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工程研究中J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工程实验室)签订的长期合作协议。
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择优确定申报单位,于8 月15 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科研院,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联系方式
校科研院行政楼629办公室 周伟,联系电话:28867681,邮箱:86547121@qq.com
附件1: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浙发改高技[2018]407号)
科学研究院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