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委托组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验收的通知》(教技司〔2018〕121号)要求,我校移动健康管理系统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将于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验收工作,请医学院、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阿里巴巴商学院等学院予以协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按照《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教技〔2017〕2号)及工程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及时检查和总结工程中心建设情况,组织编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总结报告》)。
2、请将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的验收计划,包括验收专家建议名单(7~9名)、建议验收时间、《总结报告》以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2018年5月20日前报送校科研院。教育部科技司根据单位建议及具体工作安排确定验收方案。
3、请根据确定的验收方案于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程中心验收工作,并于完成验收之日起10日内将验收材料行文报送校科研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伟 28867681,zhouwei@hznu.edu.cn
科研院行政楼608办公室
附件: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委托组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验收的通知
科学研究院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