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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人文社科处     作者 : 人文社科处     时间 : 2018-02-07  点击 : <span id="hitcount2725133">13</span><script src="https://search.hznu.edu.cn/zcms/counter?Type=Article&ID=2725133&DomID=hitcount2725133"></script>

学院(部)、科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教育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教社科〔2014〕1号)精神,加强浙江省高校智库的品牌建设,提升浙江省高校智库影响力,根据《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决定启动2018年度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坚持新发展理念,以问题与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多学科融合为手段,充分发挥高校学科齐全、人才密集、基础研究力量雄厚、对外交流广泛的特色优势,主动对接国家战略,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服务浙江教育现代化建设和高教强省建设,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在咨政建言、理论创新、人才培养、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公共外交等方面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提供智力支撑。

、申报数量和要求

1.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采取限额申报。其中,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限额申报3个,省重点建设高校限额申报2个(我校为2项,其他各本科院校(含通过规范设置省级验收工作的独立学院)限额申报1个。

3.已认定为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不再申报认定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智库研究内容和主要研究方向、智库负责人以及智库主要专职研究人员与省教育厅已认定的各类创新平台重复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请于2018年330日前将《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申报认定书》(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正文不超过1万字)一式7份、相关佐证材料1套至科研院行政楼616办公室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skchznu@163.com),逾期和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付莹 28865131

                                                                    科学研究院

2018年2月6日

附件: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申报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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