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继续实行集中受理申报,一年评审一次,现将通知转发给大家,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7/0803/c219469-29447973.html请相关学院认真组织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者下载《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2017年7月修订)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用计算机填写。申请书一式8份,含1份原件、7份复印件,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他申请材料包括:(1)著作类成果应提供所翻译原著、译稿或翻译样章各5份(译文须为2万字以上核心章节,用外文直接写作的须提交已完成稿全文),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等有关文本的复印件及中文译稿、原著著作权人授权证明各1份。另外,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5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3)项目申请书及翻译样章须附电子版光盘。
申报材料不予退回。其余未提到部分,均按全国规划办通知文件执行。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按通知要求认真审核材料,于2017年9月25日前将材料报至学校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徐洁蕾,联系电话:28866356。
人文社科处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