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杭科计〔2015〕62号),为更好地满足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咨询、评审、验收等要求,我委将对现有的专家库资源进行信息完善和更新。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给予大力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中已有专家信息更新
1、专家凭原先申报账号和密码登陆“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91.210.97:8080),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
2、专家的单位信息务必与目前社保缴纳的单位信息相符。
3、请准确填写银行卡信息,务必将开户银行的信息准确录入,同时请如实填写专家学科和服务行业信息。
4、专家信息填写不清楚或填写不完整的将不再列为市科技项目(企业)评审专家库成员。
二、专家库新增专家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建议;
2、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的最新科技动态,对国家方针、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有较为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3、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要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技术水平;其中,金融专家应具备较高的从业经验,财务专家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职称;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各类专项事务工作;
6、在科技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三、专家征集方式
本次专家征集采取单位推荐方式。专家应在线(网址:http://220.191.210.97:8080)注册“专家用户”,填写专家信息并打印基本信息一份(网页上点右键打印),事业单位推荐由单位盖章,企业推荐由企业所在区(县)、市科技局盖章。专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从事专业工作的简历证明材料;
2、学历证书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个人研究成果及工作成就证明材料;
4、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四、信息完善和更新的时间要求
请各位专家于2017年8月10日前完成网上信息填写工作,并将相关材料交至科技处。
联系人: 梁 炜 联系电话:13757152435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