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杭州市社科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
第二期培育对象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
根据《关于公布杭州市社科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第二期培育对象名单的通知》(杭社联〔2017〕20号),经单位推荐申报,专家组评审,市社科联(院)党组研究,我校陈菁菁等11名同志为杭州市社科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第二期培育对象,现予公布。
请各培育对象所在学院接到本通知后,组织做好培育对象的培育协议书签订、三年培育期“人才培育计划”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校内于5月26日前将市社科优秀青年人才培育协议书(一式3份)、市社科规划“人才培育计划”专项课题申报表(一式3份)和立项协议书(一式3份)报送至社科处。
联系电话:28866072
联系人:仇琳
附: 1.附件1:市社科优秀青年人才培育协议书
人文社科处
2017年5月18日
杭州市社科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第二期培育对象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1 | 凌瑜 | 女 | 国际教育学院 |
2 | 胡小璞 | 女 | 医学院 |
3 | 冯晗 | 男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4 | 黄金丽 | 女 | 经亨颐学院 |
5 | 徐飞 | 男 | 体育学院 |
6 | 徐萌娜 | 女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7 | 张锐 | 女 | 外国语学院 |
8 | 仰小凤 | 女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9 | 郑秀田 | 男 | 钱江学院 |
10 | 周筱馨 | 女 | 美术学院 |
11 | 陈菁菁 | 女 | 经济与管理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