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年前(含2015年)杭州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进行清理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切实加强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管理,严肃科研纪律,推动课题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根据市委巡视组的意见和《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经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对2015年前逾期未结题的课题进行集中清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清理的课题范围:2015年前(含2015年)立项的、至今未完成结题的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我办批准延期的2015年专著类课题除外)。
2.清理意见:上述课题限期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结题,如未能在此时间结题的,一律作撤题处理。对于被撤销的课题,将责成课题负责人退回剩余经费,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市社科规划课题。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本单位涉及课题的检查督促工作,切实加强规划课题的管理,按要求及时报送结题材料、办理结题手续。
3.校内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仇琳
联系电话:28866072
人文社科处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