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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人文社科处     作者 : 人文社科处     时间 : 2017-04-21  点击 : <span id="hitcount2725048">7</span><script src="https://search.hznu.edu.cn/zcms/counter?Type=Article&ID=2725048&DomID=hitcount2725048"></script>

关于做好2018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2018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成果研究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坚持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不断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为建设社科强省,为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二、各类课题具体申报事项

(一)基础理论研究课题

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按省社科规划所设17个学科分类自主选题,自由申报,成果形式必须为专著或论文,结题时须公开出版或发表。课题立项向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和浙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倾斜。

基础理论研究类课题,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自筹经费课题,海岛、西南地区扶持课题和之江青年学者专项课题。

1.自筹经费课题

此类课题申报单位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市级党校、电大等基层教育科研单位,本科院校不设自筹经费课题。申报者须落实自筹课题经费来源,并须经科研管理部门在申报表相应栏目中盖章证明。

2.海岛、西南地区扶持课题

此类课题仅面向丽水、衢州、舟山三市,研究内容应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和地方特色文化。

3.之江青年学者专项课题

从未承担省社科规划课题的之江青年学者,无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第三批之江青年学者,可参加2018年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

(二)后期资助课题

旨在鼓励和扶持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锐意创新的社科工作者,资助已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中文学术专著书稿,要求达到本学科领域领先水平,无知识产权纠纷。学术译著、工具书、论文(论文集)、教材、软件等不列入资助范围。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的,不得以已完成的成果再申报后期资助课题;后期资助项目如获立项,不能以同样的内容申请其他课题资助。已获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成果,如再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或成果文库,需经省社科规划办同意方可申报;如获立项,可保留省后期资助课题立项资格。

(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思政专项课题)

思政专项课题主要面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学生辅导员以及有关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2017年的申报主要围绕以下方向:

1.紧紧围绕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我省实际、围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开展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针对性、专题式研究,在学理上进行解读,在经验上进行集成,在路径上进行探索,为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2.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在认真学习、全面理解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浙江实际做好重大现实、重大实践、重大前沿问题的研究和阐释。

申报者可围绕上述研究方向,自拟题目。经评审,择优先期预立项,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预立项研究,成果形式为论文(须在报刊公开发表),根据成果质量正式立项,每项资助1万元,经费一次性拨付。思政专项课题单独评审。

三、评审规则

基础理论研究依据学科分类,按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的顺序依次评审,前一档未获立项的课题,按顺序转入后一档课题的评审。重点和一般课题由专家根据申报课题质量推荐,申报时无需注明;符合自筹课题申报条件的,需明确本人意愿。后期资助项目按学科分类评审。

四、申报方式、申报材料及受理日期

(一)申报方式:

1.今年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方式,除“后期资助课题”外,一律实行网上申报评审。

2. 网上申报登陆浙江社科网(http://www.zjskw.gov.cn/),在页面右侧功能区中的【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入口进入,按使用说明操作(见附件4,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课题评审时以网上材料为主,纸质材料备用。

3. 即日起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需由申报者先在系统中注册。用户注册,需选择【高级管理部门类型】及相对应的【高级管理部门】。高校、党校、社科院用户分别选择“高校党校社科院”和所在单位。待系统资格审查通过后用户方可在系统中进行项目申报。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宋强 0571-87057496(网上申报系统使用问题);叶德清 0571-87053195(网上申报相关事项)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后期资助课题”只需递交2份申报表、成果打印稿4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成果介绍4份(4000字以内),不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基础理论研究课题”、“思政专项课题”的个人,除递交申报材料《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1份)外,必须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否则将无法参与评审。

3. 各单位的所有课题《汇总表》各一份(盖章并附电子文档)

4.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他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详见附件。以上材料由申报者所在学院(部)、研究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至人文社科处。

(三)受理日期

1. 请申报者在2017年5月10日之前完成申报评审系统中注册工作,人文社科处在2017年5月11日至12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在系统进行申报。

2. 本次项目网络申报学校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21日人文社科处在5月22日至26日进行在线审核确认。请及时在线申报并将通过审核的纸质材料交到所在学院。

3.请各学院(部)、研究机构在2017年6月2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纸质材料(附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人文社科处。

五、其他有关事项

1.请各单位注意控制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在省社科规划各类课题中,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2018年年度课题。申请人必须在本单位指定期限内向科研管理部门报送全部申报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表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并签署明确意见,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省社科规划办。

2.重点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3万元,课题经费一次性拨付。

3.后期资助课题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课题成果的出版,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4万元(出版经费)。后期资助课题成果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标识、统一出版。

4.申报表审核要点:上交的纸质申报表及活页内容必须与系统中审核通过的申报表及附件一致;封面上的“课题类别”、“学科分类”以及“成果形式”等栏目的填写应与数据表选择的内容一致;课题名称申报表封面、数据表内、活页和汇总表四者要一致; 学科分类”按照数据表中17个学科分类填写,二级学科分类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据代码表填写(见附件5);纸质申请表中申请者必须本人签字;活页中不得透露申报者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活页中“本课题研究已有的前期研究成果”填写的是申报者已有的成果(如论文、专著等)不得填写已有项目;预期成果是论文的不得少于2篇。

    联系人:王晨   ;联系电话:28869459

    电子邮箱:xmkskc@126.com

附件:1.附件1: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

2.附件2:活页

3.附件3: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

4.附件4:浙江省社科联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个人用户使用说明

5.附件5: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人文社科处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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