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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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7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主动设计项目选题的通知

来源 : 徐虹     作者 : KJC     时间 : 2016-07-18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重大关键技术研发攻关,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扎实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根据《杭州市农业科研资金管理办法》(杭科农〔2015〕117号)和《杭州市社会发展科研资金管理办法》(杭科农〔2015〕118号),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2017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主动设计项目选题,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征集范围为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主动设计项目选题。

二、支持对象

在杭州市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三、支持重点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四治”、“西湖蓝”、“五水共治”、健康城市、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等民生公益领域的重大需求、亟需解决的共性技术难题的研究攻关和应用。区、县(市)申报的项目侧重科技成果在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示范、应用和推广。

四、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的项目采用限额申报的方式:每个单位限报1项(除市属高校、综合性科研单位);市属高校、综合性科研单位限报4项,其中分院(所、系)限报1项;区、县(市)科技局限报2项,其中农业、社会发展各1项。

2.申报单位要严格控制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单个项目市级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申报单位为非企业单位的,采取事前资助的方式,按项目进度分期资助,自筹资金不作要求,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资助资金不超过申请资助资金;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采用事后资助的方式,市级财政资金资助比例不超过本项目研发投入的30%。

  3.申报项目单位属企业和区、县(市)事业单位的,其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市级重大科技项目项目并尚未结题验收,不予申请承担新的项目;申报项目单位属市属高校、科研机构和医院的,其项目所在系(院、所)、科室及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市级重大科技项目项目并尚未结题验收,不予申请承担新的项目。申报单位列入省、市科技部门信用不良记录的不能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4.项目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http://www.hzst.gov.cn)进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进行填报(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

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将选题项目申请表(网上打印)一式十一份,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市)科技局初审后统一报送。

五、初审和推荐要求

请各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市)科技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前期调研,加强主动设计。根据具体申报要求,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保证质量,严控数量。

初审通过后,完成网上审核(申报项目递交后,不再返还重报),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制作部门申报项目清单,做好申报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六、受理截止日期

市级企事业单位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7月25日。(网上填报+纸质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遴选、推荐上报。

据“市阳光办”要求,凡超过项目申报和推荐报送截止日期的单位和部门将不予受理。

七、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申报项目材料报科技处(仓前新校区行政楼608办公室)。

联系人:徐老师、缪老师

联系电话:28865132(假期请联系手机)。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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