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杭科合〔2011〕27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推动我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建设与发展,经研究决定,我委将开展2016年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方向
2016年我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备选项目重点方向为我市重点扶持的产业和特色产业,如信息安全、云计算、智慧物流、电子商务和智慧经济、现代农业等有关的产业。平台建设以行业类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为主,已建有平台的产业领域不重复建设平台。
二、平台建设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
1.2016年平台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平台建设相关要求。具体可参见《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杭科合〔2011〕277号)。
2.平台涉及的产业领域中,中小企业对平台建设的确存在需求,平台的建设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服务,能推动产业的提升和发展。
3. 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应具备现有基础良好,有能力为平台建设提供重要支撑的科技人员、科研设施和科技成果等条件。平台共建单位自愿组合,存量科技资源整合情况良好,产学研结合紧密,具备向本行业内广大中小企业、科研人员提供研究开发、中试转化、检测测试等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场地,能有效提供产品设计、工艺改进、难题咨询、人员培训等服务。
4.各平台共建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具有自我良性发展的运行机制。
三、申报要求
项目采用在线填报,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
1.网上申报,采取在线填报方式。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http://www.hzst.gov.cn)进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 (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进行申报。
2.书面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后,打印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申请表和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一式十份(网上提供直接打印功能),要求用A4纸打印并装订整齐。附件材料二套,附件材料包括:
(1)承诺书(网上下载)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报表、累计实际投入证明材料;
(4)直接为平台服务的技术人员清单、副高职称以上高级技术人才的学位或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3. 各区、县(市)科技局和各有关单位根据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基本条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择优组织推荐平台建设项目。报送材料由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收集,签署推荐意见、盖章后报送市科委,并在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本部门项目的审核、推荐工作。市属单位直接报送材料至市科委。
四、申报及受理截止时间
各企事业单位申报截止日期: 2016年7月10日 ,网上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7月10日晚上12:00。
各区、县(市),经开区,大江东科技局,市各有关部门推荐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7月20日 。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申报项目材料报杭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杭州市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603室)
联系人: 沈吉英、蔡 康
联系电话:87025452 87061059
业务咨询电话:87060951(合作处)
市科委监察室电话:8791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