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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浙江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分析测试)计划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来源 : KJC     作者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时间 : 2016-06-22

浙科发条〔2016〕1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分析测试技术发展,提高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应用水平和利用效率,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积极为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分析测试技术服务,现就2017年度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分析测试)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分析测试计划项目面向加入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的独立法人单位或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部属科研院所等省级载体的一线分析测试人员。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以上单位或载体中从事分析测试技术工作的副高(含)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或载体须向社会提供分析测试技术服务,且接收使用过一定额度的创新券。

  (二)申报单位或载体必须补全登记在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上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信息(价值30万元及以上)(见附件1)。

  (三)项目主要资助方向详见“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分析测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四)项目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序列,申报应当遵循以下规定:项目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一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项目立项资格。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超过2项。有项目在研的,应当重点做好在研项目的实施,限制申报2017年度分析测试计划项目。

  (五)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相关大型仪器设备基础。

  (六)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

  (七)项目资助额度在3至6万元。

  (八)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要的材料、试剂、燃料、会议差旅、通信及资料印刷等支出。

  (九)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十)为加强项目管理,对科研信用不佳、项目未能按期验收的单位在年度立项中予以等额递减。

   三、申报程序、时间和推荐要求

  (一)申报受理程序

   1.申报对象须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行申报。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zjsti.gov.cn/index.aspx。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形成有水印标记的项目申报表。

   2.逐级上报,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须加盖重点实验室和平台的印章,经省有关部门和市科技局(委)初审汇总,按规定时间限额报送。纸质材料一式3份(包括可行性报告),由归口管理部门报送至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管理办公室(省大仪办)。

   3.申报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省科技厅主管处室初审、处室联审和厅务会审定的“三审一决策”程序立项。

   4.下达项目计划。

  (二) 限额推荐

 各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数见附件3。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根据省级科技计划管理的相关办法,加强对申报项目的指导和管理,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筛选、论证工作,认真审核把关,择优进行推荐。凡通过省级重点实验室(含工程中心)、省级创新平台推荐的项目,请根据限额做好评审(省级创新平台限2项,每个重点实验室限1项),并盖章后上报科技处。

  (三)项目受理时间

   项目网络和纸质受理截止时间:2016年7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将择优遴选上报。

   附件:1.关于对我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信息补录的通知

        2.浙江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分析测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2017年度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分析测试)计划申报限额表

  附件下载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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