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研究机构: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杭师大办字〔2013〕6号)、《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杭师大办字〔2011〕187号)的相关规定,近期,人文社科处将与发展规划处、学科办、计划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原计划于2015年完成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到期需结题验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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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题验收形式
本次项目验收采取项目负责人现场PPT汇报后校内外专家现场会议评审的形式,具体验收汇报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流程为:
1、项目负责人进行PPT汇报;
2、专家提问、负责人现场答辩;
3、专家现场给出书面意见。
三、结题验收材料
1、结题审批表一式六份,一份原件五份复印件;
2、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俩份(不同项目的结题材料一般不得使用同一成果);
3、PPT一式一份。
四、截止时间与联系方式
结题审批表、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请于4月18日前报送到人文社科处(恕园3幢409室),同时请将PPT电子稿发到邮箱skchznu@163.com。
联系人:陈轶群;联系电话:28865131
人文社科处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