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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十二五”省级科研基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科研处     作者 : 科技处合作处校友办     时间 : 2015-12-07  点击 : <span id="hitcount2727720">3</span><script src="https://search.hznu.edu.cn/zcms/counter?Type=Article&ID=2727720&DomID=hitcount2727720"></script>


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科研基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15〕60号)的有关要求,我厅将开展“十二五”省级科研基地的调查工作。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省级科研基地基本情况、科研人员、科研基础与设施、科研经费等四个方面。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截止2015年已建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和基础条件平台(名单详见附件1)。

二、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通过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地址:www.zjsti.gov.cn)进行,系统已经自动根据以往信息填充相关表格数据,请各单位使用原系统账户登录,核实、完善应填报的《科研基地调查表》并予以确认。

三、时间要求

本次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保障,认真核实填报各项数据,确保调查表准确、真实和完整。请务必于2015年12月8日(周二)前将填报完成的《科研基地调查表》在线打印并盖章后,一式4份报送到省科技厅条件处。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和各依托单位积极配合,督促本地区的省级科研基地按时完成调查表的填报工作。

联系人: 陈斌

联系电话:0571-87054046  13018908143

技术服务:虞亚轩

联系电话:0571-87054113  15868847359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浙江省科技厅条件处412室(邮政编码:310006)

附件1:省级科研基地调查名单

附件2:省级科研基地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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