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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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国地质调查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4-09-03
来源:中国地调局总工室发布时间:2014-07-28
各地调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成果奖励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现组织开展2014年度中国地质调查成果奖评奖工作。中国地质调查成果奖评奖结果是我局择优推荐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的重要基础。同时,评奖结果正逐步与局属单位绩效考核、职工职称评定及人才选拔等相结合。为做好2014年度中国地质调查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申报条件
  1999年以来地调局组织实施的地质调查项目(计划项目、工作项目或课题)形成的成果,均可申报中国地质调查成果奖。
  根据《办法》规定,报奖项目成果应在2013年9月30日前已通过成果审查,且质量检查和成果质量均达到优良级别,并已完成地质资料汇交(提交)和地质调查项目成果登记。
  尚未进行成果登记的报奖项目,应于2014年9月30日前登录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http://www.cgs.gov.cn),在“地质调查项目运行监管系统”中填报《地质调查项目成果登记申报表》并上传相关材料。涉密项目应单独联系登记。
  申报2013年度中国地质调查成果奖未获奖、曾经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予受理。
  二、申报指标
  中国地质调查成果奖实行限额申报。1999年以来承担80个以上地质调查项目的申报单位,报奖数量不超10项;承担50-79个地质调查项目的申报单位,报奖数量不超7项;承担少于50个地质调查项目的申报单位,报奖数量不超5项。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应按照《办法》规定优选并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报奖,对报奖材料进行初审后,在相关项目完成单位对报奖项目名称、主要成果内容、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等情况进行10个工作日的公示后统一申报。
  四、报奖材料提交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于2014年9月30日前,以正式公函报送报奖材料并附本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公函应对报奖项目成果的公示情况与公示结果予以说明。报奖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一)《中国地质调查成果奖申报书》及相关附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注明原件归档),申报书及附件(其中地调项目成果登记证书可用加盖单位公章的《地质调查项目成果登记申报表》首页替代)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申报单位可登录地调局网站在线填写《中国地质调查成果奖申报书》,完成填写后,从申报系统中导出打印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二)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报告一份;
  (三)其他反映成果的证明材料(与报奖成果有关的研究报告、图件和专著材料)一套;
  (四)数据光盘(含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一份。
  涉密地质调查项目成果由申报单位联系申报。
  五、报奖材料报送地址
  报奖材料应采取邮寄或送达方式提交,逾期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日期截止至2014年9月30日。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图书馆成果研究室,100083。
  材料受理:010-66554754  66554892
  业务咨询:010-66554985  66554893
  系统技术支持:010-51001901  13581926286

  附件:中国地质调查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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