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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统计]关于做好2013年度人文社科类科研基础数据统计与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3-11-28  点击 : <span id="hitcount2724656">12</span><script src="https://search.hznu.edu.cn/zcms/counter?Type=Article&ID=2724656&DomID=hitcount2724656"></script>

 

  
关于做好2013年度人文社科类科研基础数据统计
与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根据浙江省高校2013年度社科研究成果统计工作布置的要求,以及《杭州师范大学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杭师大[2012]179号),将开展2013年度人文社科类科研基础数据统计和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要求
1、统计的成果必须为2013111231期间的科研成果。
22013年度社科类科研基础数据统计:填写内容包括论文、著作、研究报告、获奖等,详见“2013年度社科类科研基础数据汇总表”(见附件)。
32013年度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的统计: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杭师大[2012]179号)文件精神,获奖类型包括高层次科研成果获奖、高层次科研论文、高层次平台和高层次科研项目。其中高层次科研成果获奖、高层次科研论文由老师个人申报,在“2013年度社科类科研基础数据汇总表”中加“√”标注,高层次平台和高层次项目奖励由人文社科处进行汇总。
二、内容与安排
1、相关表格可通过科研管理系统中导出(系统导出表要保留“2013年度社科类科研基础数据汇总表”中相关表格的指标项目),向所在学院(部)、研究机构、处室提交。各单位要对教师申报的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的佐证材料严格审核,并签字盖章,如有多人合作需进行奖金分配的可参照《杭州师范大学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中的附件说明,同时提交负责人签字的分配方案。
2、各单位将汇总表连同符合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的科研论文(论文要求有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和科研获奖证书复印件、收录证明原件等佐证材料一并报送人文社科处成果办。
三、其他事宜
1、人文社科处将根据2013年度社科类科研基础数据,编印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类科研年鉴,请各单位高度重视。
2、上述材料不接受教师个人报送。
31213前材料交至人文社科处成果办,恕园3-1009室。
联系人:仇琳
联系电话:28866072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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