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12年第十次委务会关于对科学基金项目有关材料“统一窗口对外接收、发送”的工作意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对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进行集中接收与审核。现将2013年集中审批项目的计划书接收审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依托单位做好本单位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的报送工作。
1. 8月21日-9月11日16点期间,项目负责人应尽快登陆ISIS系统,填写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并提交至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部(以下简称科学部)同期进行计划书电子版(首次提交版本)审核工作。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将退回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项目负责人在计划书电子版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后开始打印计划书纸质版。
2. 9月18日16点前,依托单位对项目负责人根据科学部反馈意见进行修改的计划书电子版及时进行审核,再次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
3. 9月24日16点前,各项目负责人须将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的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应保证与电子版一致)交科技处,我处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集中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201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