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科技信息各类申报
转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3年全国科普日暨杭州市第27届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科技处 时间:2013-07-16 11:43:51 点击:34

 

 

一、 活动主题和时间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一)活动主题: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杭州。

(二)活动时间:2013年9月14日—20日。

二、活动内容

(一)全国科普日暨杭州市第27届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举办“生态家园与美丽杭州”科普展、生态文明科普知识竞答、市民科普丛书发放、科普文艺表演、广场科普宣传等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以寓教于乐的形式增强公众环保意识,促进“美丽杭州”生态文明建设。

(二)科普宣传联合大行动。集中组织科技场馆、流动科技馆(少年宫)、科普讲师团、科普展览(视频)联合大行动,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等开展广覆盖、多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向公众全面普及生态环境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维护环保事业,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科普开放日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发挥高校、高新企业和科普教育基地的智力优势,面向青少年、社区居民广大公众开展科普宣传工作。结合特色学科领域与公众密切关注热点,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相关重点实验室、科研设施和科普场馆举办科普讲座、咨询服务、参观体验等形式多样的科普宣教活动。

(四)社区科普益民行动。组织动员各级科普示范社区,特别是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活动的先进人物,围绕科普周活动主题,结合社区实际,带头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垃圾分类等环保方面的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增强社区居民环保意识。

(五)农村科普惠农行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深入农村和偏远山区开展千乡万村环保科普活动,普及生态保护和科学生活知识,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科普志愿者,特别是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活动的表彰对象,要带头结合农业新技术讲座、新品种推广、美丽乡村建设等,开展与生态技术相关的科普活动。

(六)青少年科普联合行动。组织开展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中小学生“美丽杭州、生态家园”科普主题活动,青少年科技节,中科院老科学家科普演讲团科普巡讲等科普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地部门要把组织开展科普周活动作为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谋划制定活动方案,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作用,加大对科普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活动的受益面,提升活动的影响力。

(三)贴近公众,务求实效。进一步突出重心下移、面向基层”的工作重点将科普周活动覆盖到乡镇(街道)、延伸到村(社区)。要做到市、区(县、市)上下联动、相互呼应,重点活动与基层活动有机结合,让广大群众在活动中真正感受到素质教育和科普工作对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要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力戒形式主义,着力提高实效。

四、其他事项

(一)各重点活动的筹划单位应填写《2013年全国科普日暨杭州市第27届科普宣传周重点活动登记表》,于7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

(二)活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于10月8日前电子邮件形式上报总结相关影像资料和优秀活动项目推荐表、活动统计表。

(三)市级学会的材料报市科协学会部(联系人:姜彤,联系电话:85156105,E-mail:hzkxxh@yahoo.com.cn),其他单位的材料报市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余勇平、余志金,电话(传真):85061067,E-mail:hzskpb@163.com]。

 

附件:关于举办2013年全国科普日暨杭州市第27届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doc 

 

 

学校联系: 缪老师(28865132),姜老师(138680735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杭州科技政务网
国家科技成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