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申报2013年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教技司〔2013〕74号)要求,2013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科学技术类,今年不再分设重大和重点项目)以支持各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为重点。为做好2013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科学技术类)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名额
根据文件要求,项目采取限额申报。教育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
2. 支持范围
科学技术类项目以支持各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为重点,同时兼顾教育部基础研究改革试点中心、高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教育部科技资源平台和联合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战略研究类项目重点支持科研管理部门和从事科研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相关机构。
3. 申报条件
科学技术类项目申请者必须为各类教育部基地平台固定研究人员,且具有高级职称和前期研究基础,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其他具体申报条件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技[2007]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工作要求
1.各项目申报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把关,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遴选、申报。
2.项目申请书中所填项目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项目研究内容与项目经费预算为依据,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并具可考核性。研究目标、预期成果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
3.由我省高校承担的科学技术类项目每项资助总经费不低于50万元。其中,教育部资助20万元,省教育厅和项目依托高校共同资助30万元。省教育厅和项目依托高校资助经费由各项目依托高校在下拨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经费中统筹安排。
4.凡申报项目出现研究内容涉密、已获支持且研究内容雷同、项目申请人尚有在研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资助额度超过正常资助额度或依托高校未统筹安排资助经费等情况,我厅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
1.申报书格式(科学技术类)、申报指南和有关注意事项请分别在教育部科技司主页“下载中心”和“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的“通知公告”中下载。
2.各学院请于4月9日15:00前,将申报书一式3份送科技处(不接受邮寄),逾期不予受理。学校汇总后报教育厅遴选申报。
3. 通过教育厅专家评审的项目需在网上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2013年4月12日至2013年4月15日(具体按教育厅评审情况进行)。
五、科技处联系方式
徐老师、缪老师 28865132
201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