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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社科字〔2013〕7号[关于做好2012年人文社科类高水平科研成果补报统计与奖励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王洲     时间 : 2013-03-08  点击 : <span id="hitcount2724563">10</span><script src="https://search.hznu.edu.cn/zcms/counter?Type=Article&ID=2724563&DomID=hitcount2724563"></script>

 

校社科字20137号 

 
 
关于做好2012年人文社科类高水平科研成果
补报统计与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按照《杭州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杭师大[2010]317号)和《杭州师范大学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的要求,学校对2012年的人文社科类高水平科研成果进行统计与奖励工作已经结束(见校社科字〔2012〕72号)。尚有个别老师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申报,请各单位组织老师补报,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奖励范围
1、统计的成果必须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2012年成果已经报过的,这次不需重报。
2、本次补报奖励范围主要包括四类:(1)以杭州师范大学为完成单位的各类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成果获奖类);(2)以杭州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的文科一级期刊学术论文(论文类);(3)专著类;(4)国家级项目(我处会代老师补报)。
二、工作安排
我处将对所有成果进行分类申报统计,其中论文、专著与获奖三类由教师申报、学院统计、核对、提供分配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1. 成果获奖类、学术论文类、专著类:由教师自行申报,并提供论文、专著或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或论文收录证明,经各学院(部)、科研机构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成果进行登记(附件:2012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登记汇总表)、审核、汇总(需附奖励分配方案)后,各学院将汇总表连同论文原件一并报我处复核(无原件概不受理)。
三、其他要求
各学院(部)、科研机构核对、上报截止时间:2013年月3月14日前。
. 联系人与电话
 
请各单位于截止时间前将各汇总表盖章后交行政楼807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apple310036@126.com。如有不明事宜,可电话联系。仇琳: 28866072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二○一三年三月五日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2013年3月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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