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科计〔2013〕14号
各区、县(市)、经开区、钱开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杭财绩效〔2007〕1294号)文件精神和杭州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委决定对杭州市2010年至2011年期间立项的杭州市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等18个专项(其中企业研发中心起止时间为2000-2009年)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和期限
(一)评价范围
2010年至2011年期间,国家、省市科技部门和杭州市科委立项的18个专项,项目1324项。
序号 | 处室 | 专项名称 | 专项起止时间 | 项目数 |
1 | 法规处 | 杭州市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 | 2011年 | 52 |
2 | 高新处 农社处 | 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 2011年 | 57 |
3 | 高新处 |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 2011年 | 173 |
4 | 高新处 | 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 | 2000年-2009年 | 315 |
5 | 高新处 | 行业研发中心(含科技指导员) | 2011年 | 39 |
6 | 农社处 | 杭州市医学重点专科专病专项资金项目 | 2010年 | 30 |
7 | 农社处 | 杭州市医疗卫生科研攻关专项资金项目 | 2010年 | 30 |
8 | 农社处 | 杭州市社会发展科研攻关专项资金项目 | 2010年 | 38 |
9 | 农社处 | 杭州市节能减排科技攻关专项资金项目 | 2010年 | 14 |
10 | 农社处 | 杭州市农业科研攻关专项资金项目 | 2010年 | 94 |
11 | 农社处 | 杭州市种子种苗专项资金项目 | 2010年 | 30 |
12 | 农社处 | 杭州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专项资金项目 | 2010年 | 25 |
13 | 合作处 | 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认定 | 2010年-2011年 | 13 |
14 | 合作处 | 产学研合作奖励 | 2010年-2011年 | 263 |
15 | 合作处 | 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 2010年 | 19 |
16 | 计财处 | 科技进步奖 | 2011年 | 100 |
17 | 计财处 | 国省配套 | 2011年 | 12 |
18 | 知产处 | 专利实施产业化项目 | 2010年 | 20 |
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评价期限
本次绩效评价获取数据的截止时间为
二、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采取书面评价与实地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现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自我评价与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充分体现科学的绩效观,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评价报告。
三、评价内容
主要评价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项目的技术水平、知识产权和成果产出及应用等情况,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项目所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等。
四、组织方式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由我委计划财务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2、本次绩效评价具体工作经公开招标后确定由浙江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实施。
五、评价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填报相应的专项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见附件2),并对填报数据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项目以各区、县(市)科技局或各高校、科研院所、市主管部门等为单位分类汇总审核后,于
在书面评价的基础上,随机抽取一部分项目进行实地评价,具体名单另行通知,被抽查项目承担单位要为实地考察、座谈及资料查阅等提供条件。
六、重要提示
我委对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过程和结果纳入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在今后项目申报中,对在本次评价过程中材料上报及时、项目执行情况好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予以优先立项;对在材料上报中不予配合、项目执行情况差,绩效评价内容填报虚假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限制其在今后一年甚至三年内不得申报杭州市科技项目。
联系方式:杭州市科委计划财务处
钟桦 87060403
浙江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
杨熙春 87672871 88867566
梁丽君 88867561 88867560
E-mail:zjtorch@126.com 传真:88211132
地 址:杭州市古翠路80号浙江科技产业大厦17楼
邮 编:310012
附件:1、绩效评价项目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