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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社科字〔2012〕46号[关于申报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文化创意推进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王洲     时间 : 2012-06-26  点击 : <span id="hitcount2724483">8</span><script src="https://search.hznu.edu.cn/zcms/counter?Type=Article&ID=2724483&DomID=hitcount2724483"></script>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文件
校社科字2012〕46号 

 
 
关于申报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
文化创意推进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研究机构:
经2012年校人文社科振兴计划领导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研究决定,设立“文化创意推进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实施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积极响应杭州市委市政府打造“创意产业之都”的战略,发挥我校“人文学堂、艺术校园”的优势,特设立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振兴计划“文化创意推进计划项目”,加大培育力度,以进一步推动我校文化创意产业研究。
二、申报范围、条件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为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包括文化艺术类、影视传媒类、设计创意类、咨询策划类、广告会展类等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产业政策,能提升学校乃至杭州市文化创意领域水平,能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发挥作用;
2、项目一般为当年度开始实施,在当年或次年完成,部分重大项目可延期为三年;
3、对已接受其它学校财政性资金扶持的项目不重复进行扶持。
4、项目获批后在建设期内应向外争取到不少于1/3项目总经费的外来科研经费。
三、申报方式
1、申报材料。项目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每份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经费预算表(见附件)。
2、项目申报受理期限: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6日
四、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可以从校人文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振兴项目申报书》。
2、学院对申报内容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3、项目经校人文社科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专家评审、联合审查、校人文社科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审议等程序,并根据资助金额的大小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或学校党委会审议,最后确定给予资助的项目及经费。
五、注意事项
1、研发成果知识产权为申请者与学校共同拥有。
2、资助经费的使用参照《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校人文社科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2012年6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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