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杭州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要求,组织实施十大科技专项,重点发展十大产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12年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选题,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在本市注册纳税的企业、事业单位或杭州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属十大产业领域的原则上以企业为主,鼓励产学研合作,产业链协作。申请企业原则上应建有市级以上(含市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技术中心),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3%以上(以企业上报市统计局核实数据为准)。对获得专业创投、产投机构投资的科技项目,或新引进外地科技成果来杭转化和产业化的项目,或区、县(市)政府本年度已作为重大科技项目立项支持的,优先组织评审。
2、申报工业类的项目,项目计划研发经费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申报农业和社会发展类的项目,项目计划研发经费投入在500万元以上。且项目申报时,申报单位对该项目自筹投入的研发经费已超过计划研发经费的20%以上。项目总投入不高于企业上年度净资产。
3、企业科研经费投入必须独立设置科目,对该项目研发经费原则上单独建帐,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对申报的项目必须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立项前市科技局将委托中介机构对该项目进行研发投入专项审计。
4、企业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基础,其中工业类企业(纯软件企业除外)必须具有有效发明专利4项以上,农业类企业必须具有有效发明专利1项以上。申报的项目知识产权清晰,且通过项目实施能产生3项以上发明专利(纯软件企业除外)和5项以上实用新型或外观专利。
5、已承担过历年的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未经验收或验收未达合格要求的单位不能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列入省、市科技部门科技信用不良记录者,不能申报。
6、作为A企业的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但未验收或结题的,不能以B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名义申报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二、支持重点
信息软件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技术、节能环保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技术、物联网技术、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技术、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公共安全与卫生技术等重大科技十大专项和新材料技术、现代农业技术等有新突破的重大共性研发攻关项目,并具有国内领先技术水平,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商业模式创新,对杭州市十大产业发展带动性强(详见申报指南)。
三、资助方式
采取事前部分补偿资助方式。工业类项目按计划研发经费的25%比例资助,最多不超过500万元;农业和社会发展类项目按计划研发经费的30%比例资助,最多不超过200万元。
市属企业单位的项目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拨付。各区、县(市)属企业单位的项目经费,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由市和区、县(市)两级财政共同资助。
四、申报材料
《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预选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提供2011年度企业财务年报审计报告和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本申报项目前期研发经费投入清单(见附件)、拥有知识产权证明等复印资料一份,如已获专业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机构投资的企业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要求
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http://www.hzst.gov.cn)进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
2、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用A4纸在网上打印申报表并和附件简单装订。
3、各区、县(市)企业单位的申请材料,经所在地科技局审核,汇总后报送市科技局。市各有关部门、市直属企业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4、各区、县(市)及市各有关部门推荐重大科技创新专项时,请认真考虑项目经费配套要求,根据项目情况择优排序。
六、申报及受理截止日期
各企业单位申报截止日期: 2012年5月29日,逾期不再补报。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市各有关部门推荐报送截止日期: 2012年6月7日 。
七、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受理部门:杭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杭州市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603室)。
联系人:沈吉英、蔡康 联系电话:87025452 87061059
科技处联系人:徐 虹、缪健美 联系电话:28865132
附件:1、2012年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2、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经费预算及已投入情况表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