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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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12]17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2-04-20

 

理科各学院、研究机构:
2012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厅科研项目立项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紧密结合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通过开展科学研究、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人才培养水平。鼓励自由探索,开展基础性、原创性、地方特色性研究;鼓励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及技术开发工作;鼓励与企业合作从事研究。
二、项目类别
一般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省教育厅项目主要资助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具有合理的梯队,项目申请者须是该项目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的任务。
(二)各类项目的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在依托单位的聘任期须覆盖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执行期。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
(三)申请项目要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已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四)项目申请者已在承担省教育厅项目,或三年来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省教育厅项目的(含历年立项已结题者),不再给予一般项目立项。
(五)作为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申报2个项目。
四、经费支持额度
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1万元2万元/项;非省属高校立项项目经费自筹
五、申报办法
(一)2012年科研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络申报平台网址http://www.zjkysz.cn。有关申报表格请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或网络申报平台下载。
(二)申请者应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简称《申请书》)并完成网上申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审核,并按本通知和《申请书》的有关要求填写审查意见,推荐符合条件的课题申报。《申请书》须由学校签署有关经费配套及管理和保障意见。
(三)2012年度科研项目实行限额推荐立项,限额依据为前三年基数、结题率,理科各学院申报限额另行通知。请各学院根据限额组织项目申报,于510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两份报科技处825办公室。
联系人:徐 虹、缪健美,电话:0571-28865132
电子邮箱:kycli@163.com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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