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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社科字〔2012〕8号[关于做好杭州师范大学举办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2-02-20  点击 : <span id="hitcount2724446">3</span><script src="https://search.hznu.edu.cn/zcms/counter?Type=Article&ID=2724446&DomID=hitcount2724446"></script>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文件

校社科字20128


 

  关于做好杭州师范大学举办

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研究机构:

为贯彻落实《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20102015)》精神,活跃我校学术思想,鼓励我校各有关学院(部)、研究机构主办、承办高水平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扩大我校的国际国内学术影响,切实做好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管理工作,根据杭师大〔2010314号文件《杭州师范大学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将组织进行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资助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要求请参考杭师大〔2010314号文件《杭州师范大学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办公网)。本次申报主要是针对拟在2012年主办或承办的学术会议。

二、申报程序

拟举办会议的学院(部)、研究机构须提交《杭州师范大学举办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一式四份,筹备计划材料(含会议议程、会议规模、详细经费预算等)一式四份,由学院(部)、研究机构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交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表及筹备计划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hsdrwsk@126.com

三、申报说明

1、根据杭师大(2010314号《杭州师范大学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管理办法》的规定,原则上优先资助有外来经费但金额不足的学院(部门),优先资助出版正式会议文集并由知名索引机构检索的重要会议。

2、根据杭师大(2010314号《杭州师范大学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会后资助的原则,不预支经费;会议结束后根据资助的额度在额度范围内至学校财务处进行报销,报销范围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及优秀作品资助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3、举办会议申请获批后,承担学院和部门要严格按照筹备计划执行。会议结束后,须在一周内上交会议总结报告和有代表性的会议照片,并向相关学科教师、学生作有关学术报告。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12228,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徐洁蕾  王亚歌 

  话:28866356  28866072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举办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

 

 

校人文社科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O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2012年2月1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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