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 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研究机构: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现将《 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浙教高科〔2012〕1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科研与地方服务部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