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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2-02-1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218号)要求,请你们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项目申报要求,做好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
.在20111231日前(含1231,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
.专利权有效且稳定,技术或设计水平高,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
.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且所有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
.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报送材料
   
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及电子文档一份。报送材料包括:书面申报书以及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检索报告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及项目彩色照片的电子版;有关专利产品的实物或模型、图片或照片等(材料要求参照附件要求)。
二、初审要求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申报要求,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初审通过后,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负责制作本地区申报项目清单,并做好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三、推荐办法
   
国家专利奖推荐采取限额的办法。为了保证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把能反映杭州创新水平的项目推荐到国家,提高杭州企业创新能力的显示度。我局将在征集完毕后对申奖项目清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征求异议,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根据评审结果、公示意见和2011年市专利技术实施产业化立项意见决定推荐名单。
四、项目受理
   
受理时间: 2012229日前
   
受理地址:杭州市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1006
   
联系人:胡叶飞,电话:87089275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218号) 

五、联系方式

行政楼825   梁炜  电话28866892

 

                                                                                                             201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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